本人在2008年5月1号买了个多普达S1,在买手机的同时我看了出厂时间为2008年3月31日.当我手机拿到手的时候我很开心.但是到了2008年的7月5日,我的手机忽然出现了触摸屏没有反映的问题..随即我把手机送到了本市的维修站,他看了手机说要带到省城去修理,让我把售后服务给他,随后带去了17天,昨天他们说要800块,说我的手机是摔过的,我就奇怪了,在没有反应的前一分钟我还打了个电话,中午还玩了会游戏,怎么都可以使用,又怎么会忽然电话就没有了反应,又怎么忽然又说我的手机被摔过?自己用自己的钱买了个手机,我想是谁都不会随便去摔吧,那可是钱啊(我也可以保证我真的没有摔过,帮它当作宝贝样的对待)..售后的人告诉我说,他们将手机脱落的零件从新放上去后,还是不可以使用,所以就判定我手机是摔过的,我恳请问下,如果在保修期中,手机零件都坏了,是否对每个客户的解释都是手机摔过,那买手机时候你们的承诺呢?又为什么不在买的时候说清楚呢..
我现在很郁闷,我不知道售后为什么要我的800块钱,我也对S1手机售后提出了很多意见.但是我不知道要怎样和他们沟通..
有谁可以详细的解释会吗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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